据福州日报报道 (记者吴晖)记者昨日从市名城委获悉,经市政府批准,福建商学院旧址等100处建筑、城南村历史建筑群等5处建筑群正式公布为福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(群)。
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成效显著,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为全国第一批10个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。此次公布的福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(群)是精心筛选出的反映福州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。市名城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接下来将进行挂牌保护,同时加强对历史建筑的研究、修缮、保护、利用和宣传,让历史建筑“保下来”“活起来”,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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